中南建设: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就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没有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规定的事项发生。公司的担保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黄 峰
曹益堂石 军侯其财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