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南:关于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2024年7月11日公司股票将摘牌。
公司2024年6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关于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4】495号),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7月11日摘牌。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将保证股票在摘牌后45个交易日内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以下简称“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股票的种类、简称、代码、终止上市决定日期、摘牌日期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简称:ST中南
3、代码:000961
4、终止上市决定日期:2024年6月24日
5、摘牌日期:2024年7月11日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有关内容
公司股票在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5月8日期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同时,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5条、第9.6.10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被终止上市的,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公司股票将于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
三、摘牌后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等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
1、公司已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聘任其担任主办券商,委托其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及退市板块的股份登记结算、股份转让服务等事宜。
3、股票摘牌前公司派发的现金红利,因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者股份未托管等原因暂未发放的(如有),股票摘牌后公司将继续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保管和发放。对于因质押、司法冻结原因未完成派发的现金红利,自股票摘牌至在退市板块申请初始登记前,有关主体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办理该部分现金红利的解除质押、协助执法等业务,也可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柜台等渠道申请办理。
4、公司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请投资者不要注销拟在退市板块使用的证券账户,否则可能导致股份无法按时完成退市板块的登记、影响后续股份转让。
5、请投资者持续关注托管券商通知和主办券商发布的股份确权公告,并按有关通知和公告的要求,联系托管券商或主办券商完成股份确权手续,并办理加挂资金账户等交易结算手续。
四、摘牌后的信息披露
公司后续信息披露将由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上传后披露。
五、公司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1068号A栋9楼
3、联系电话:021-61929799
4、电子邮箱:zhongnanconstruction@zhongnangroup.cn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