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5:关于为温州兆瓯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温州兆瓯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
2021年,公司合营公司温州兆瓯房地产有限公司(简称“温州兆瓯”)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借款280,000万元,期限36个月,全资持有温州兆瓯股东的厦门兆隆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厦门兆隆盛”)质押其持有的温州兆瓯100%股权,公司按持股比例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48,552万元(详见2021年9月29日公司《关于为广西唐迪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182)。目前有关借款余额167,786万元,经过协商借款期限延长至2026年8月21日,担保期限相应延长,公司按照持有温州兆瓯股东温州恒志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温州恒志”)持股比例为有关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本金金额相应调整为57,048万元,其他担保条件不变。
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该公司提供担保。有关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8日和12月5日《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62)和《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68)相关公告。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被担保方 | 公司权益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本次担保前 | 本次担保情况 | 本次担保后 | 可使用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 是否关联担保 | |||
已担保金额(万元) | 可使用担保额度(万元) | 担保金额(万元) | 占公司最近一期股东权益比例 | 已担保金额(万元) | 可使用担保额度(万元) | |||||
温州兆瓯 | 10.54% | 44.43% | 29,094 | 60,000 | 57,048 | 6.18% | 57,048 | 2,952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否 |
注:为温州兆瓯提供担保为已有担保期限延长,因担保比例调整,已担保金额相应调整。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温州兆瓯房地产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1年
月
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瓯海大道
号仁汇大厦九楼东北侧A区
法定代表人:陆旅宾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咨询;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酒店管理;建筑材料销售。
股东情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类别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类别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23年末(未经审计) | 811,572.09 | 357,415.82 | 454,156.27 | 2023年度(未经审计) | 0 | -10,739.78 | -10,381.35 |
2024年3月末(未经审计) | 814,647.45 | 361,931.77 | 452,715.68 | 2024年1~3月(未经审计) | 0 | -1,440.52 | -1,440.59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主要内容:公司按照持有温州兆瓯股东温州恒志持股比例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本金金额57,048万元。
、担保范围:有关贷款合同项下本金57,048万元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有关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温州兆瓯应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有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在公司提供担保的同时,公司要求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等方式控制公司风险。提供担保不增加公司风险,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403.9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股东权益的
437.81%。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的担保余额
71.4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股东权益的
77.41%。对外担保余额中逾期金额
132.68亿元,涉及诉讼的金额
97.11亿元。
七、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