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5: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4年9月20日15:30
2.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1068号联强国际广场A座9楼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召集人:第九届董事会
5.主持人:陈锦石董事长
6.合法合规性说明:
(二)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447,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8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情况
1.全部董事11人;
2.监事会钱军主席,施立新监事;
3.董事会秘书梁洁。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分期偿还关联方债务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说明。
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www.neeq.com.cn)上公司《关于分期偿还关联方债务方案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7,432,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反对股数14,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弃权股数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66,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反对股数14,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弃权股数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二)律师姓名:王婷、麻冬圆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
(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日
本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陈昱含及其关联方股东须回避表决。有关股东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