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钽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8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3-115号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仲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2023年12月8日至2026年8月1日。
仲民先生,汉族,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2001年毕业于北京科技大
学投资经济专业。
历任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分厂技术员、销售部销售员;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研磨材料分公司质量部部长、化学车间主任、副经理;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发展部副部长、市场和信息管理部副部长、物资集采中心分公司总经理。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无;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否;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是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3-116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