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钽业: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8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在东方钽业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毛毛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外币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外币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的为公司及股东创造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外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的一般账户。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