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9月3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于2024年10月10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并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6人,实际参加监事6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经书面和通讯方式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