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保基建:八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6月19日以书面文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同时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3年6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全体董事侯海兴先生、王小潼先生、尹琪女士、严建伟女士、于海生先生、张昆先生共6人亲自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侯海兴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对会议唯一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房地产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天保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创源”)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空港经济区支行申请人民币1.5亿元
额度的商业性租赁住房贷款,贷款期限为25年,贷款利率为浮动利率(以每笔提款日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5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90个基点(一个基点=0.01%)确定),该笔贷款用于天保创源“空港拢翠路综合社区项目”租赁式住房项目建设使用。天保创源拟以其自持的“空港拢翠路综合社区项目”租赁式住房部分全部房地产及该项目除租赁式住房部分外的房地产(租用学校部分除外)提供抵押担保;在该项目投入运营后1个月内以项目应收租金(含租赁住房租金及商业配套租售收入)等全部收入提供质押担保。同时,根据公司对天保创源的出资比例,公司拟为其按上述贷款额度的55.73%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359.50万元。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贷款及提供担保事项,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尽快组织办理上述贷款及担保事项相关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三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