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保基建:关于天津天保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天保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天津天保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核实和评估,现将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天津天保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25日,为天津保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截至2023年6月30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亿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30亿元。其中天津保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0亿元,出资比例为100.00%。
注册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4号楼801/802/803/804。
法定代表人:孙静宇。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60H212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91120118596145680B
业务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担保、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
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营业期限:2012年9月25日至2062年9月24日。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根据有关监管要求建立了由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明确了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财务公司执行国家有关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其存、贷款利率及各项手续费率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财务公司在人民银行开立人民币账户,按规定缴纳存款准备金。财务公司设置了完善的组织机构,建立了存款、贷款、投资、结算、财务、劳动和人事管理等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财务公司建立对各项业务的审计制度,并设立独立于经营管理层的专职审计部门,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财务公司在控制环境方面的相关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工作规则》、《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工作报告管理办法》、《经理层向董事会
报告管理办法》、《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内部控制管理办法》、《“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等。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设立了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及内审稽核部,通过设置事中监督、事后审计岗位,对公司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审计。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和业务管理制度,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项风险控制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各类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公司以《天津天保财务有限公司风险管理总体规范》为公司风险内控的基本管理制度、建立了《天津天保财务有限公司风险偏好管理办法》、《天津天保财务有限公司风险限额管理办法》等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公司总体风险的统筹管控水平。公司制定了对工商客户授信、同业客户授信以及相关业务产品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对声誉风险、合规风险、法律风险、洗钱风险以及资本管理等方面建立了专门制度并坚持落实,公司整体风险架构较为完整。公司每年制定风险偏好,并实施风险限额管理,并据此建立了相关风险的具体风险策略与程序,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结算业务管理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有效地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对资产负债的管理要求,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风险控制管理、同业资金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
开设结算账户,财务公司通过核心业务系统实现资金归集、下拨、结算,采取内外网物理隔离、银企直连、CFCA证书、应用安全网关等措施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其内部网络如下:核心业务系统通过银行前置机、专用防火墙、银行路由器采取专线方式连接至各家银行。结算财务部负责归集成员单位存款的账务核算,记账及时,并严格执行账务处理二级复核,保证账务处理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每日终了核心业务系统将结算数据传输到财务核算系统中,完成财务记账。
财务公司严格执行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规范,支票、网银U盾、预留银行财务专用章和预留银行名章由不同人员分管,并严格执行财务预留印鉴带出申请审批制度。2.信贷、担保、投资等业务控制
目前财务公司对内部成员单位开展的业务主要有贷款和担保等业务。经《中国银监会关于天保财务新增业务范围的批复》(银监复[2014]911号)文件批准,财务公司在外部市场上开展了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业务。
财务公司获得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资格,可投资银行间债券交易,通过现券买卖、质押式回购方式,兼具投资和流动性管理功能,提升了财务公司投资业务主动管理能力。根据原银保监会相关规范内容,明确现有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具体品种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固定收益类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财务公司严格执行上述要求。
2023年财务公司对各成员单位进行了统一授信,核定了成员单位不同业务种类的统一授信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在统一授信框架下,按照年度综合授信和中长期授信具体执行信贷、担保业务。截至本报告期末,各成员单位无贷款逾期、欠息或其他违约情况发生。财务公司的各类业务均按照相关的流程制度文件得到了有效执行。
财务公司根据各类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统一授信管理办法》、《授信及投资审查委员会工作规程》、《授信发放审核管理办法》、《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担保业务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票据贴现业务管理办法》、《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办法》、《银团贷款管理办法》、《并购贷款管理办法》、《低信用风险授信业务管理办法》、《国内保函业务管理办法》、《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办法》、《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债券投资风险管理办法》、《同业准入管理办法》、《同业业务授信管理办法》、《同业活期存款资金分配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3.内部审计制度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设立内审稽核部。内审稽核部在财务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独立行使内部监督职能,直接对财务公司董事会负责。
财务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章程》等内部审计制度,以确保内部审计工作全面、独立的开展。
内审稽核部对财务公司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各项业务实施内部审计,以促进合规经营和稳健发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内审稽核部经理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内部审计规章制度、中长期审计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协调工作,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并对审计工作的整体质
量负责。4.管理信息系统及风险控制财务公司自开展业务以来使用九恒星公司提供的核心业务系统进行经营业务管理和内部管理,通过该系统在集团企业内部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与商业银行之间建立一种直接的资金往来电子化操作模式,截至2023年6月30日,业务系统
运作正常,系统功能先后经过两次升级改造,使其更加符合财务公司和成员单位实际业务需要。
为配合银行间债券交易等业务的开展需要,财务公司接入本币交易系统(前台交易)、中债登及上清所(后台托管结算)系统, 截至2023年6月30日,业务系统运作正常。
财务公司制定了完备的网络安全防护方案,设立了风险防范体系,通过银企直联专线、签名验签证书认证、身份识别、角色权限设置、数据库加密等安全防护手段,建立成员单位、财务公司、银行间的安全应用系统体系,保证数据录入及传输的安全性。定期对业务操作模块进行测试及维护,修复可能存在的系统风险漏洞。通过内外网物理隔离、边界防火墙、反病毒软件、网络监控等方式,实时防控业务系统操作中可能发生的病毒及第三方入侵。建立有效的应急预案,保证系统数据及资金的安全。
财务公司在管理信息系统及风险控制方面制定的相关流程和制度包括:《Windows服务器安全技术管理办法》、《数据备
份管理办法》、《机房管理办法》、《网络设备管理办法》、《系统开发与变更管理办法》、《核心业务系统USBKEY管理办法》、《信息科技岗位AB角管理办法》、《信息系统风险管理办法》、《应急管理办法》、《员工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计算机防病毒管理办法》等制度。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的执行。在资金管理、信贷业务、担保业务和投资业务方面,财务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截止2023年6月30日,上述内部控制设计较为合理。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1.经营情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财务公司总资产516,159.48万元,存放同业款项58,993.88万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4,179.09万元,吸收存款158,255.56万元;2023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9,565.76万元(为扣除利息支出2,039.15万元、扣除手续费及佣金支出7.65万元后的净收入),2023年上半年实现利润总额8,897.45万元,实现净利润6,673.09万元。
2.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
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财务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制定了《风险管理总体规范》、《风险偏好管理办法》、《风险限额管理办法》、《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合规风险管理办法》、《资本管理办法》、《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不良贷款管理办法》、《授权管理办法》、《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内部审计章程》等管理办法。财务公司从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2021年财务公司接受原天津银保监局的现场检查,检查结束后,监管部门于2023年对财务公司做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财务公司已按照处罚决定缴纳罚款并对监管部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3.截止2023年6月末的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财务公司各项监管指标达标情况如下:
(1)资本充足率不低于银保监会的最低监管要求;
财务公司的资本充足率=65.42%,符合监管要求。
(2)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
财务公司流动性资产总和与流动性负债总和的比例=71492.38万元/63569.22万元=112.46%,符合监管要求。
(3)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80%;
财务公司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实收资本两项总和的比例=425658.2万元/(158255.56万元+300000万元)=92.89%,高于80%的监管要求,财务公司正在积极压降中。
(4)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集团外负债总额9500万元,资本净额351017.34万元,未超过资本净额,符合监管要求。
(5)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15%;
票据承兑余额与资产总额的比例=0万元/516159.48万元=0%,未超过15%,符合监管要求。
(6)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
票据承兑余额与存放同业的比例=0万元/58993.88万元=0%,未高于三倍,符合监管要求。
(7)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票据承兑和转贴现为零,资本净额351017.34万元,未高于资本净额,符合监管要求。
(8)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10%;
票据汇票保证金余额与存款总额之比=0万元/158255.56万元=0%,未超过10%,符合监管要求。
(9)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70%;
财务公司投资与资本净额的比例=25828.25万元/351017.34万元=7.36%,低于70%,符合监管要求。
(10)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20%;
固定资产与资本净额的比例=831.31万元/351017.34万元=0.24%,不高于20%,符合监管要求。
四.本公司存贷款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股票代码 | 存款 | 贷款 |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合并) | 000965 | 0.00 | 0.00 |
合计 | 0.00 | 0.00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未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财务公司的贷款未超过人民币10亿元。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已制订了相关风险处置预案,以保证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资金安全,公司能够及时取得财务公司定期财务报告,评估财务公司的业务和财务风险,并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如出现重大风险,公司将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六、风险评估审核结论
综上,截至2023年6月30日,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
根据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未发现财务公司在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审计、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针对监管指标贷款余额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80%的情况,公司已要求财务公司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将持续督促财务公司解决该问题。在上述指标达标前,公司将不在财务公司开展存、贷款业务。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三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