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保基建:九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月2日以书面文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同时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4年1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全体董事侯海兴先生、尹琪女士、梁辰女士、梁德强先生、严建伟女士、于海生先生、张昆先生共7人亲自出席了会议。部分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侯海兴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对会议唯一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天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房产”),拟向天津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申请人民币1.2亿元额度的固定资产贷款,贷款期限为120个月,贷款利率为5.5%,该笔贷款用于归还股东及关联企业借款使用。天保房产以其持有的汇盈产业园未售房产作抵押担保,以该园区物业应收租金作质押担保。同时,公司为天保房产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亿元,保证期间为借款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贷款及提供担保事项,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尽快组织办理上述贷款及担保事项相关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四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