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保基建:九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3-19  天保基建(000965)公司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3月11日以书面文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同时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4年3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全体董事侯海兴先生、尹琪女士、梁辰女士、梁德强先生、严建伟女士、于海生先生、张昆先生共7人亲自出席了会议。部分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侯海兴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对会议唯一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以2票回避、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天津滨海新区天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尹琪女士、梁辰女士回避表决。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市百利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向天津滨海新区天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9,600万元、人民币4,5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期限2年,贷款利率为6%/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借款事项,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尽快组织办理有关借款协议签署相关工作。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