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保基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4-20  天保基建(00096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24-15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00至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召开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一号楼公司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侯海兴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574,137,6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3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70,995,8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48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3,141,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3,141,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3,141,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1%。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6项提案,表决结果如下:

1、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057,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0%;反对5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弃权2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6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7.4505%;反对5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7761%;弃权2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7734%。

表决结果:通过。

2、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057,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0%;反对6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弃权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6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97.4505%;反对6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9798%;弃权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5697%。

表决结果:通过。

3、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057,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0%;反对6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弃权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6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7.4505%;反对6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9798%;弃权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5697%。

表决结果:通过。

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057,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0%;反对5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弃权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6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7.4505%;反对5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8111%;弃权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7384%。

表决结果:通过。

5、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024,6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3%;反对9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弃权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6.4033%;反对9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3.0269%;弃权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5697%。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057,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0%;反对6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10%;弃权1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6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7.4505%;反对6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0148%;弃权1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5347%。

表决结果:通过。

此外,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作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天津森宇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付玉静、毛艾婷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议案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现行有效之《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天津森宇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