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保基建: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规定的需要,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对外投资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内控建设情况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检查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4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出席了公司召开的4次股东大会,具体包括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列席了公司历次董事会。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
1、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审议确认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确认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4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李雪娜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的议案。
4、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审议确认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确认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日常经营情况,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及公司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规范运作,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机制。报告期内,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实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地监督和检查。监事会通过审阅公司和重要子公司会计报表,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行状况良好,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执行,各项费用提取合理,财务运作规范。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天津天保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天津滨海新区天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暨关联交易事项、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于为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
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4、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认真履行了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事项发生,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5、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建立了严格的对外信息发布管理和审批程序,对外信息的发布需经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序审批后对外发布,并不断提高信息披露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经查阅相关信息披露审批文件等资料,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6、内控建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4项公司层面事项及13项业务流程进行了内控评价。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机制及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基于公司层面、业务流程层面和信息系统层面完善了公司内控,涉及了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所有重要环节,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对公司内控工作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在检查中没有发现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和异常事项。
7、内幕信息相关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外部信息管理制度》和《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内部问责制度》。不断规范内幕信息的登记备案管理流程,外部信息使用人的行为,保密措施及内部责任追究等环节,确保完整的内幕信息管控链条。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幕信息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进一步规范了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有效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或者泄露内幕信息,切实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2025年度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本着“法制、监管、自律、规范”的方针,以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恪尽职守,督促公司
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025年工作的整体思路:紧紧围绕公司经营目标和工作任务,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为出发点,确保监事会日常工作务实科学细致深入。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为依托,加强落实监事会监督职能,深入公司各个层面了解和掌握情况,充分发挥监事会检查公司财务和监督公司董事及高管的履职行为的基本职责,促进科学决策,提高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规范稳健发展。
2、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加强与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以重大决策、重大财务、关联交易事项为重点进行监督,确保内部监控措施的实效性,规范决策行为,防范潜在风险。
新的一年里,公司监事会将一如既往,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继续努力工作,更加有效的履职尽责,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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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