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保基建: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 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一号楼公 司八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侯海兴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津 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1人,代表股份26,587,17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1人,代表股份26,587,178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5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1人,代表股份26,587,1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9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1人,代表股份26,587,178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956%。
3、公司全体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 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 通过了1 项提案,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1.00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对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14,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6824%;反对3,866,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4.5443%;弃权205,6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14,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4.6824%;反对3,866,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443%;弃权205,61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7733%。
表决结果:通过。
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为 关联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会。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天津森宇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宇、付玉静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 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会的审议议案表决方 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现行有效之《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天津森宇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