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保基建:关于担保额度调剂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7-31  天保基建(00096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965证券简称:天保基建公告编号:2026-33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额度调剂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滨海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开元”)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空港经济区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天津空港支行”)申请人民币7,000万元额度的经营性物业支持借款,借款期限为9.5年。滨海开元以其自持的经营性物业C04超市项目作抵押担保,并以该项目经营收入为本次借款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同时,公司为滨海开元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及调剂情况

(一)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于未来十二个月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额为人民币28.2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16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12.20亿元。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本事项时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6)。

(二)本次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在不改变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预计的前提下,将对全资子公司天津嘉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部分未使用的担保

额度调剂给全资子公司滨海开元,调剂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担保调剂方向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本次担保前担保余额调剂前担保可用额度本次调剂担保额度调剂后可使用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后担保余额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嘉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00%调出方74.73%010,000-7,0003,0000
天津滨海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调入方25.82%007,0007,0007,000

本次担保额度调剂及提供担保事项属于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津滨海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7年11月9日

3、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1号楼502

4、法定代表人:郭力

5、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对房地产行业进行投资;自有商品房销售;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咨询

服务;房地产开发;室内装修;商品房销售;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492,736.80391,197.57
负债总额210,822.07101,000.64
银行贷款总额30,529.5329,883.53
流动负债总额182,956.3874,128.03
净资产281,914.73290,196.93
2025年度(经审计)2026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2,800.02133,705.37
营业利润16,355.4017,827.39
利润总额15,906.6917,831.40
净利润10,331.4913,282.20

9、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拟与工行天津空港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滨海开元向该行申请人民币7,000万元的9.5年期借款提供担保。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为满足其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促进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对象滨海开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完全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为该公司提供担保风险较小。本次公司对滨海开元提供的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7.5亿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369,217.88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29,217.8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8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以外的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3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六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