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电力:关于所属子公司长源电力汉川公司四期2×1000MW扩建工程干排渣设备采购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子公司长源电力汉川公司四期2×1000MW
扩建工程干排渣设备采购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所属子公司国能长源汉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川公司)经公开招标,确定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环保)为长源电力汉川公司四期2×1000MW扩建工程干排渣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方,项目中标金额为1,29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所属子公司长源电力汉川公司四期2×1000MW扩建工程干排渣设备采购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6月27日,汉川公司与龙源环保签署了《长源电力汉川公司四期2×1000MW扩建工程干排渣设备采购合同》,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合同标的:长源电力汉川公司四期2×1000MW扩建工程干排渣设备采购项目。卖方(龙源环保,下同)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汉川公司,下同)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2. 合同价格:人民币1,290万元。
3. 付款方式:合同总价为含税价,包括合同设备(含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费用,还包括合同设备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合同设备所需进口配套设备(含进口部件、元件、材料等)及其进口环节的相关费用等本合同中卖方应承担的所有义务和工作的费用。合同项下的所有款项的支付采用银行电汇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买方的具体付款方式为:预付款为合同总价10%;合同价款的支付:按每台/套设备分别付款;交货款按该台/套设备全部到货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该台/套设备交货金额的60%;验收款按项目竣工验收后,支付该台/套设备合同总价的25%;合同总价的5%作为结清款,待项目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4. 交货和运输:本合同范围内的设备运输包括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设备、运输保险、中间倒运直至到达买方施工现场等运输事项均由卖方负责。本合
同设备的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满足设备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卖方保证供货的及时性和设备/部套的完整性。
5. 主要违约责任:
(1)性能保证违约责任。合同设备的技术性能应高于性能保证门槛值,但低于性能保证值的,买方可依据合同约定方式要求卖方承担性能保证违约责任。
(2)卖方未能按照最终交货计划及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在计算迟交货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卖方交纳迟交违约金后,仍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如果迟交的违约金的总金额超过该台/套合同设备价格的10%时,买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此时卖方除了支付上述违约金和继续履行未被终止部分合同外,卖方必须承担买方在本合同的交货地点从其它合格供应商获得卖方未交货的合同设备可能超过本合同相应设备或部件分项价而额外多花费的全部费用和由此造成不含间接损失的买方的实际利益的损失,而买方不会在本合同价以外给卖方以任何形式的补偿。
(3)卖方违反其他合同义务的,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6. 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买方属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7. 生效条款:本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除上述条款外,该合同无其他重要条款。
三、其他
公司将就上述关联交易进展情况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长源电力汉川公司四期2×1000MW扩建工程干排渣设备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