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电力:关于签订《商业保理相关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3-065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商业保理相关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为拓展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公司拟与国能(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保理)开展商业保理业务并与其签订《商业保理相关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与国能保理开展商业保理业务(含相关费用)金额每年不超过10亿元,协议有效期两年。由于国能保理是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间接控股的企业,因此国能保理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关联交易的审议与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国能(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商业保理相关服务协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4名关联董事王冬、袁光福、刘志强、朱振刚回避了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关联方工商信息
名称:国能(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
主要办公地: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5层7单元602
法定代表人:罗健宇
注册资本:20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0201677Y主营业务:保理融资;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与受让应收账款相关的催收业务;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
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和认可的其他业务。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100%。
2. 关联方简介
国能保理创建了能源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国能e链”,并依托此平台,为国家能源集团成员单位提供正向保理融资业务、反向保理融资业务、供应链金融数字债权凭证服务(国能e链)、资产支持证券化服务(两金类)等多项业务。其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经审计) | 2023年1-3月(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211,713.93 | 1,871,624.64 |
净资产 | 104,650.80 | 205,789.49 |
营业收入 | 25,154.151 | 9,425.77 |
净利润 | 1,954.61 | 1,138.69 |
3. 关联关系图
国能保理是国家能源集团控股的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持有其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其构成公司关联方。公司与国能保理签订本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4. 关联方信用信息
100%
67.5%
67.5% | 100% | |
100%
100%国务院国资委
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国能(北京)商业
保理有限公司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核实,国能保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证监会相关法规要求。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及所属单位拟与国能保理开展商业保理涉及相关资产、债务及服务。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 国能保理向公司及所属单位提供保理服务,在符合相关监管机构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不高于独立第三方保理公司向甲方提供同种类服务所确定的融资费用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当独立第三方保理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确定的融资费用难以询得时,不高于基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融资费用。
2. 国能保理向公司及所属单位提供其他相关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不高于独立第三方保理公司提供的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当独立第三方保理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难以询得时,按成本加合理利润(利润率10%左右)确定。
五、协议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
1. 为公司及所属单位提供正向保理业务。主要模式为公司及所属单位与国能保理签订保理融资合同,向国能保理转让其现有的或者将有的应收账款,获得保理融资对价款,国能保理收取一定比例保理费和服务费。在应收账款到期后,由基础交易合同买方履行应收账款还款义务,应收账款回款优先用于抵偿保理融资本金及相关保理费用。
2. 为公司及所属单位提供反向保理业务。主要模式为公司及所属单位将其应付账款的债权人推荐给国能保理,由该债权人与国能保理签订保理融资合同,债权人将其对公司及所属单位现有的或者将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获得保理融资对价款,保理公司收取一定比例保理费和服务费,费用经公司及所属单位与应收账款债权人协商由公司及所属单位或双方共同承担。在应收账款到期后,由公司及所属单位向保理公司偿还应收账款并用以抵偿保理融资本金及相关保理费用。
3. 为公司及所属单位提供供应链金融平台业务。主要模式为客户基于交易关系,通过国能保理提供的信息化平台,向供应商开具电子商业汇票、数字债权凭证等能够体现交易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电子信用凭证并延链流转,国能保理收取一定比例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并为链上持证人提供保理融资服务。
(二)交易金额及年限规定
本协议有效期两年,在有效期内,公司及所属单位与国能保理开展商业保理业务(含相关费用)的关联交易限额每年不高于人民币10亿元。公司与国能保理发生实际业务时需单独签订具体业务合同。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国能保理是专业性从事商业保理业务的专业公司,对公司业务流程、上下游供应商熟悉,能够提供高品质、多维度、创新性的全周期保理产品和服务。公司与国能保理开展商业保理业务基于以下目的:一是可以盘活应收账款,加快资金周转;二是可以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
上述关联交易将按照正常商务条款或更优的条款实施,交易金额上限及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与国能保理之间的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收入及利润来源并未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上述项目不会对公司当期资产、负债和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482,366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发生前,公司累计12个月内已发生但未达到审议和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如下:
所属单位 | 关联方 | 标的金额(万元) | 内容 | 日期 |
国能长源汉川发电有限公司 | 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956 | 接受劳务 | 2023年6月 |
国能长源湖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 龙源(北京)风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30 | 接受劳务 | 2023年6月 |
国能长源汉川发电有限公司 | 国家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工程监理中心 | 806 | 接受劳务 | 2023年6月 |
国能长源荆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58 | 接受劳务 | 2023年6月 |
国能长源汉川发电有限公司 |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556.8 | 采购物资 | 2023年6月 |
合计 | 3,406.8 |
八、其它
公司将就本次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和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1.国能(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商业保理相关服务协议》;
3.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