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电力: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28  长源电力(000966)公司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3年9月27日下午2:50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2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冬先生主持。会议同时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2023年9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接受网络投票;使用互联网投票系统于2023年9月27日上午9:15~下午3:00期间接受网络投票。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2人,代表股份1,917,393,9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405%。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1,906,982,6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361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10,411,20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3787%。

3. 公司董事、部分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6,057,6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3%;反对1,33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239,8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298%;反对1,33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17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王强先生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大纲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刘敏、朱晓茜

3.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熊茂垠

4.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9月28日

附件

王强先生简历

王强,男,1979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高级政工师。历任国华电力研究中心总经理,神华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神华四川能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国家能源集团四川发电有限公司(国能四川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国家能源集团电力产业管理部副主任。其与王冬、刘志强、朱振刚、刘宏荣先生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的董事、监事;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