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电力: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以及最终获得同意注册决定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