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电力: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一、基本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月17日收到刘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年龄原因,刘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职务,其辞职后仍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起即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刘军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法律合规水平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指定公司副总经理胡谦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胡谦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7-88717009
传真:
027-88717134
电子邮箱:12095015@ceic.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国家能源大厦
二、报备文件
刘军先生《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