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电力: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31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经确认,公司8名董事均收到会议通知。根据会议程序要求,8名董事参与了会议表决并于8月7日前将表决票传真或送达本公司。表决票的汇总工作于8月7日在一名董事、一名监事和一名职工代表的监督下完成。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正常工作调整,朱振刚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会议同意提名王娟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管人员2021-2023年度任期激励考核兑现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公司高管人员年薪相关管理办法、经理层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以及经理层薪酬分配管理办法,结合公司任期关键业绩考核结果,兑现公司高管人员2021-2023年度任期激励。
因公司董事、总经理王强先生2023年度以总经理身份在公司领取报酬,此议案涉及其个人利益,为保证决策的公平、公正性,董事王强先生对此议案回避了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理层任期(2024-2026年)和2024年度契约化管理的议案》
会议同意制定的公司经理层任期(2024-2026年)和2024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并同意与经理层签订责任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24年8月27日(星期二)下午2:50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2楼206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1)。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8日
附件
王娟女士简历
王娟,女,汉族,1971年8月出生,山西平陆人,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正高级会计师。现任国家能源集团专职董事。历任三门峡化工机械厂财务科长、财务经理,中石油勘探开发研究所计划财务处处长,神华集团企业管理部业务经理,神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国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国能网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国家能源集团山西电力有限公司(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