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电力: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文件更新财务数据的提示性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文件
更新财务数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2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鉴于公司已于2024年8月28日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中涉及的财务数据及其他变动事项进行了同步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202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等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9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