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电力:关于拟续聘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更正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经核查,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的《关于拟续聘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中关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的诚信记录信息有误,现予以更正。
2. 本公告中关于中兴华所机构信息及项目信息(除审计收费外)均由中兴华所提供,本公司履行了合理的审查义务,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中兴华所负责。
2024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拟续聘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经核查,由于中兴华所工作失误,上述公告中有关中兴华所的诚信记录信息有误,现予以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3. 诚信记录
中兴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8次。
更正后: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3. 诚信记录
中兴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2次。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余内容保持不变。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续聘财
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临时公告及信息披露的编制和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