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电力: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积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进展
公司积极应对挑战,保持战略定力,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围绕主责主业,坚定不移推动公司做强做优做大。截至2024年6月底,公司可控总装机容量1,091.74万千瓦,其中火电831万千瓦,水电58.11万千瓦,风电26.4万千瓦,光伏174.07万千瓦,生物质2.16万千瓦。公司装机总容量占湖北全省发电装机容量11,665.08万千瓦(含三峡2,240万千瓦)的9.36%,火电装机容量占湖北全省火电装机容量4,042.53万千瓦的20.56%,光伏装机容量同比增长89.95%。2024年全年,公司累计完成发电量401.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46%,其中火电发电量同比增长24.07%,新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长53.22%(具体以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数据为准)。2024年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9.31亿元,同比增长
21.15%,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8亿元,同比增长41.44%。
二、强化资本运营,助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2024年11月,公司披露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以下简称再融资)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次再融资向16名特定投资者发行A股普通股731,707,317股,全额募足30亿元,募集资金将用于共计235万千瓦的10个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再融资发行取得圆满成功。本次再融资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动清洁低碳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了上市公司进行权益融资、优化装机结构、降低负债压力的功能作用,同时也是双碳目标提出以来,湖北省首家开展再融资用于新能源项目建设的能源电力类上市公司,充分彰显了公司绿色转型发展的决心和成效。
三、强化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切实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结合统一,动态修订《公司章程》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动态调整决策事项权责清单,完善公司各治理主体权责。着力建设科学理性高效董事会,充分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作用。
规范董事会授权,定期报告董事会授权行权及执行情况,严格督办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确保董事会决策落实落地。公司持续夯实治理基础,开展制度建设专项行动,健全完善以公司章程为基础的内部规章制度体系。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等环节进行严格把控监督,确保募集资金管理依法合规。进一步健全合规运行机制,将“合规为先、风控为要、全面主动、审慎稳健”的风险合规理念外化于行、内化于心,培育公司合规文化,提升依法合规经营水平。
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机制并进行持续优化,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2021-2023年连续三年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考核A级。未来公司将持续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前移信息披露安全屏障,强化流程管控,完善制度体系,加强组织保障,强化学习培训,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信息披露工作质量,完整、高效地向市场传递公司价值。公司重视与资本市场的沟通,建立健全多元化的投资者沟通机制,充分利用电话、邮件、互动易平台、业绩说明会、路演与反路演、接待投资者调研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双向沟通,及时传递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管理信息,积极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五、以ESG为驱动,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立足能源电力行业特点和自身实际,不断把ESG理念与公司经营管理相融合,明确ESG目标管理,搭建“决策—管理—执行”的三级联动 ESG 管理架构,制定专项规划,建立健全ESG管理制度,健全涵盖组织体系、指标体系、议题体系、评价体系、沟通体系的公司ESG管理体系,有效夯实公司ESG管理基础,提升ESG工作水平。2023-2024年连续两年发布年度ESG报告,ESG市场表现持续提升,充分展现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实践和成效。
六、持续开展现金分红,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在保持稳健经营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回报,并致力于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2021年,由于煤炭价格大幅上涨,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2022年在公司可供分配利润转正后,立即制定并实施了利润分配方案,与全体股东共享发展成果。2022年度,公司分配现金股利3,849.06万元,占公司2022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31.33%;2023年度,公司分配现金股利10,722.38万元,占公司2023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72%。未来公司将继续通过稳健经营和持续分红,实现“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回报,不断提升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展望未来,公司将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和积极回报股东的意识,聚
焦主责主业,强化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落实到位,为增强市场信心、促进资本市场稳健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