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电力: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8月4日下午3:00在湖北省 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206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王冬先生主持。会议同时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于2026年8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接受网络 投票;使用互联网投票系统于2026年8月4日上午9:15~下午3:00期间接受网络投 票。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2.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86人,代表股份 2,163,114,256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1400%。其中,参加现场投票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2,116,488,65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60.800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784人,代表股份46,625,605股,占公司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94%%。
3. 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情 况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0,560,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9%; 反对2,19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4%;弃权 35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5,230,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904%;反对2,19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4996%;弃权35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00%。
赵敏女士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0,462,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4%; 反对2,32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6%;弃权 32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5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5,132,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792%;反对2,32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6504%;弃权32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大纲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潘轶、王传光
3.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刘敏
4.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