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峰环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股东弘创(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弘创(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创投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弘创投资于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4月1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40,564,65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股份总数的1.29%。
弘创投资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司实际控制人且不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其所有股份来源均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取得的公司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大股东减持其参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或者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仅适用本办法第四条至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二条“大股东减持其通过参与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仅适用本指引第三条至第八条、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弘创投资的减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无需事先披露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前,弘创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78,087,813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股份总数的8.86%。本次减持后,弘创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37,523,15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股份总数的7.57%,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
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及权益变动情况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弘创(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 住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4月1日 | ||||||
| 权益变动过程 | 因自身资金需要,于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4月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0,564,65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股份总数的1.29%。 | ||||||
| 股票简称 | 盈峰环境 | 股票代码 | 000967 | ||||
| 变动方向 | 上升□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 A股 | 40,564,654 | 1.29% | |||||
| 合计 | 40,564,654 | 1.29%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 |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不适用。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公司当时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 | 股数(股) |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 | ||||
| 股份总数的比例(%) | 股份总数的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278,087,813 | 8.86% | 237,523,159 | 7.5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78,087,813 | 8.86% | 237,523,159 | 7.5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 | 不适用。 | |||
| 7、备查文件 |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二、其他说明
弘创投资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其参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所得,此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无需事先披露减
持计划。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