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焰控股:监事会决议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4人,实际参加监事4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全面审核,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