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科技:2022年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自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今,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份授予登记导致公司股本总额由1,026,008,097股增加为1,049,308,097股。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约定,如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增发等原因发生变动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调整后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049,308,09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00000元(含税)。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了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安泰科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
以2022年12月31日的股本1,026,008,09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2元(含税),共计分配123,120,971.6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增发等原因发生变动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公司将按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披露时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现金红利分配总额并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予以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23年5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2023年5月5日公司
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份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026,008,097股增加至1,049,308,097股。根据上述方案中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调整的原则,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049,308,097股为基数进行权益分派。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49,308,0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30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5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咨询联系人:赵晨、李媛
咨询电话:86-10-62188403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