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对管理层提交的《关于安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减资退出钢研晟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
1、关于安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减资退出钢研晟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意见的要求,我们对公司拟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安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减资退出钢研晟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
经审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减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本次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张国庆: 杨松令: 李春龙:
2023年6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