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10-31  安泰科技(000969)公司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关于聘任安泰科技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事项的意见

安泰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安泰科技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对上述事项,我们认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意见的签字页)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杨松令: 张国庆: 李春龙: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