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查股网  2024-04-29  安泰科技(000969)公司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安泰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泰科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报告,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9,487,796.12元,母公司本期实现净利润67,381,410.96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738,141.10元后,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86,080,412.01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2023年12月31日的股本1,050,788,09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8元(含税),共计分配84,063,047.76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安泰科技第八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泰科技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认为:

经对照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检查监督等各个方面已建立了基本健全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严格、充分、有效,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要求。公司组织完善、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和重点控制活动已建立了健全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遵循和实施。这些内控制度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并形成了完整有效的制度体系。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

三、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安泰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稳健的会计原则,依据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董事会审批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计提公司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现就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及其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并同意将董事薪酬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安泰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泰科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22〕26号文件《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我们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不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问题。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无对外担保。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六、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安泰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议案》。我们认为:

《关于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议案》中所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公司参股公司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并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关联交易的价格是按照市场价格协议协商确定的,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

未发现上述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议案中与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实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议案中与公司参股公司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形,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的预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意见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章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章林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文件资料,我们一

致认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我们一致同意章林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时需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意见的签字页)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李春龙: 杨松令: 张国庆: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