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科技: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安泰科技、公司、本公司: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0日(周一)下午14:00
(2)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军风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390,425,843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37.15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81,250,3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282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9,175,5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873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人,代表股份26,059,1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8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6,883,6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06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9,175,5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732%。
3、会议出席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总经理和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安泰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
同意386,598,6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197%;反对2,58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30%;弃权1,238,8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31,9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3134%;反对2,58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8%;弃权1,238,8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4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538%。
2、《安泰科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86,598,6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197%;反对2,58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30%;弃权1,238,8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7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31,9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3134%;反对2,58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8%;弃权1,238,8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4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538%。
3、《安泰科技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386,556,6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090%;反对2,63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737%;弃权1,238,8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89,9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1522%;反对2,63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940%;弃权1,238,8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4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538%。
4、《安泰科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386,125,0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984%;反对3,15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069%;弃权1,150,4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9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758,3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4960%;反对3,15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894%;弃权1,150,4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4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146%。
5、《安泰科技关于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议案》;
同意22,278,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4914%;反对2,63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940%;弃权1,150,4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41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78,3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4914%;反对2,63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940%;弃权1,150,4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4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146%。
(本议案内容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6、《安泰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86,556,6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090%;反对2,63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737%;弃权1,238,8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89,9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1522%;反对2,63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940%;弃权1,238,8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4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538%。
7、《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386,645,0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316%;反对2,63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737%;弃权1,150,4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9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78,3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4914%;反对2,63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940%;弃权1,150,4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4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146%。
8、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1选举章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88,495,544股。该议案获得通过。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4,128,820股。李军风先生、毕林生先生、汤建新先生、黄沙棘先生、肖萍女士、喻晓军先生、杨松令先生、李春龙先生、章林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冬梅、唐娜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