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三环: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6,682.50万元-13,365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11元/股,按回购金额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07.50万股—1,215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4997%—0.999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395,8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7%,最高成交价为8.3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99/股,成交总金额为19,508,132.5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回购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结合市场情况及公司资金安排,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