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三环: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5日 下午2:5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5日;
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上午9:15至2024年11月5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董事长兼代理总裁赵寅鹏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86,765,3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13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
的股东1,06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376,9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4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表决结果: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股数 | 比例 | 股数 | 比例 | 股数 | 比例 | |
总体表决情况 | 401,090,493 | 99.7385% | 532,820 | 0.1325% | 518,927 | 0.1290%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117,209,230 | 99.1107% | 532,820 | 0.4505% | 518,927 | 0.4388% |
审议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经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菊霞、郭冲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