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升3:关于收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
400230证券简称:高升
公告编号:
2024-85号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
暨诉讼进展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及子公司北京高升数据系统有限公司、北京华麒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高升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莹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之一,公司控股股东天津百若克医药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岱为被执行人之一。
、涉案的金额:约7,300万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根据执行通知书,履行交纳欠款、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及执行费的义务,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一、本次执行事项基本情况
2023年
月,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武汉分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合同编号:GSKG-RZ20230824-JK02-XYWHFH7DB,对方合同编号:兴银鄂流贷字2308第WH4415号】,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
个月的流动资金借款,公司控股股东天津百若克医药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岱先生
为公司在兴业银行武汉分行现存及本次全部债务提供无偿担保,最高担保额度壹亿元整。同时公司子公司吉林省高升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莹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麒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高升数据系统有限公司为公司在兴业银行武汉分行现存及本次全部债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额度壹亿元整。
上述借款实际于2023年8月28日发放,借款本金为7,000万元,期限6个月,借款利率为
5.0%/年,已于2024年
月
日到期,到期日之前的利息公司已支付完毕。2024年6月,兴业银行武汉分行向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并被依法受理。2024年7月18日,本案开庭审理,原被告有意达成和解并申请法院调解。2024年
月
日,法院出具了(2024)鄂0106民初8684号《民事调解书》。
公司已于2024年6月20日、8月21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收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传票>及相关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66号)、《关于收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77号)。
二、执行通知书主要内容兴业银行武汉分行依据具有法律效力的(2024)鄂0106民初8684号《民事调解书》,已向法院申请执行。近日,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4)鄂0106执6796号《执行通知书》,具体如下:
(一)受理机构: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二)执行当事人申请执行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被执行人: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升数据系统有限公司、北京华麒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高升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莹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天津百若克医药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张岱、
张红艳、张岭、张闻统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本通知书送达后即履行下列义务:
1、履行(2024)鄂0106民初8684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负担本案执行费139725元。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除上述案件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本案可能会涉及相关主体开展业务所必须的经营性资产,可能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股票摘牌后至退市板块挂牌前的信息披露,由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代为披露。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