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健康:2024年第五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上午11: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上午9:15—下午15:00;
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天山区青年路中基大厦4楼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洪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根据现场会议的统计结果以及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174人,代表股份257,542,96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3.3915%。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255,480,06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的33.1240%。参加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70人,代表股份2,062,90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67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257,125,063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9.8377%;反对335,101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1302%;弃权82,8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321%。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2,355,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8.7249%;反对335,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225%;弃权8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2526%。
2、《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413,04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8.8994%;反对268,301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8187%;弃权92,4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2819%。关联股东六师国资公司、国恒集团需回避表决。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2,413,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8.8994%;反对268,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8187%;弃权9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2819%。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也没有议案被否决。
上述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4年8月22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新疆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段文文、蒋丹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