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塑科技:关于对外出租物业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9  佛塑科技(000973)公司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出租物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公司拟出租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85号、87号及后座的物业及附属设施(以下简称租赁标的),总出租面积为4,123.87平方米。2022年11月16日至2023年3月6日,公司委托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方式招租。至挂牌截止日,征集到一家合格的意向方陈树南先生(以下简称承租方)。公司拟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将租赁标的出租给承租方使用。租赁期限为10年,预计总租金约1,600万元(含税)。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租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租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姓名:陈树南

身份证号码:4412231976********

住所:广东省广宁县经查询,承租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与承租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内容

1.租赁物业: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85号、87号及后座的物业及附属设施。

2.租赁面积:4,123.87平方米。

3.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年。

4.租金及支付安排

(1)本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人民币400,000元。承租方于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公司支付。

(2)在合同期内,设装修免租期六个月(即自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租金从第四年起每三年递增10%。租赁标的起始租金为12.37161万元/月(含税)。预计合同总租金约1,600万元(含税)。

承租方应于每月5日前向公司支付当月租金、管理费及其他费用。如逾期支付租金、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按拖欠天数乘以欠缴金额总额的5‰支付滞纳金。

4.违约责任

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合同解除、终止、争议的解决等方面作出明确的约定。

5.合同生效

自公司履行审批程序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租赁事项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公司以委托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出租自有物业,租金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及后续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如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相关法规政策变更或交易对方履约能力降低,则存在不能继续履约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