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泰黄金: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对相关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外担保依照法律法规、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情况。
独立董事:王亚平、崔劲、张达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