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泰黄金:监事会决议公告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向全体监事送达,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上午11:30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5103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胡斌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现场出席监事2人、监事赵石梅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提名张莺女士、刘卫民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张莺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刘卫民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另外,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推荐胡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此公告。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莺,女,汉族,中共党员,1976年6月生,北京师范大学经济学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建设银行烟台市分行职员,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分析主管、预算科长,山东黄金地产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经理,山东黄金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山东黄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部长、财务总监。现任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截至本公告日,张莺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刘卫民,男,1980年1月生,本科学历。先后任职于北京驰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1年5月至今先后担任本公司财务部高级主管、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17年11月至2023年8月任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卫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