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泰黄金: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7日以电子邮件向全体监事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以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含当日)前收到全体监事的表决结果。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莺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说明的公告》。
特此公告。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四年七月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