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金国际: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8日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8日上午9:15—下午15:00。
2、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北塔30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汪仁建。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26人,代表股份1,355,597,2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20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人,代表股份1,136,055,3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135%。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股东221人,代表股份219,541,9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65%。
4、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55,318,4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4%;反对10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0%;弃权170,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0,842,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9%;反对10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0%;弃权170,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1%。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55,294,8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7%;反对12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弃权176,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0,818,6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32%;反对12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9%;弃权176,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8%。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55,312,4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0%;反对10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0%;弃权176,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0,836,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2%;反对10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0%;弃权176,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8%。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55,311,4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9%;反对10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0%;弃权177,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0,835,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7%;反对10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0%;弃权177,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3%。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55,455,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5%;反对13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9%;弃权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0,979,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9%;反对13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4%;弃权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23,209,1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0%;反对13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9%;弃权3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0,957,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0%;反对13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7%;弃权3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回避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王水先生持有的332,224,407股回避表决本议案。关联股东欧新功先生未出席表决,因此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55,453,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4%;反对13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7%;弃权1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0,977,7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2%;反对13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6%;弃权1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马秀梅、叶振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