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铁: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2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ST华铁 公告编号:2024-043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1、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5月6日开市起停牌。如公司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则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公司”)应每年召开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并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2024年6月30日)内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无法在法定期限内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
2022
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2024年4月30日)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5月6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股东。公司最晚应于2024年6月7日发出《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尚未完成,公司无法在2024年6月7日前召开董事会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等相关议案,亦无法在法定期限(2024年6月30日)内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解决方案及披露时间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全力推进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公司将在定期报告编制工作完成后第一时间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披露。
三、风险提示
1、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5月6日开市起停牌。如公司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则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022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