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铁:关于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风险提示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风险提示公告
特别提示:
1、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股票在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7月25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公司股票已自2024年7月26日开市起停牌,并于同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根据《上市规则》第9.4.10条第一款的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出现《上市规则》第9.4.18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1、公司股票在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7月25日期间,通过深圳
2022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公司股票已自2024年7月26日开市起停牌,并于同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2、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4年7月9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3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9.4.18条第(一)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二、其他说明
1、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8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