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通达1:关于全资子公司破产和解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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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破产和解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全资子公司破产和解情况概述
2025 年12 月3 日、2025 年12 月19 日,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5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全资子公司破产和解的议 案》,并发布了《关于申请全资子公司破产和解的公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12 月3 日、2025 年12 月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2025 年第五次临 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关于申请全资子公司破产和解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6)。
二、全资子公司破产和解的进展情况
2026 年2 月27 日,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亚通达设备”)及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 达制造”)分别收到了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城阳区人民法
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6)鲁0214 破申2 号及(2026)鲁0214 破申1 号。
申请人亚通达设备及亚通达制造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但申请人已进行庭外重组,极具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绝大多数债权人对重组法 案较为认可,具备破产和解可行性为由,分别向城阳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和解。 城阳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 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分别受理了亚通达设备及亚通达制造的 破产和解申请,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三、风险提示
鉴于亚通达设备及亚通达制造的破产和解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在法院审理 案件期间,公司、亚通达设备及亚通达制造将依法配合法院积极参与破产和解工 作,保证破产和解工作的顺利推进。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影响情况,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鲁0214 破申1 号《民 事裁定书》;
2、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鲁0214 破申2 号《民 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