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潮信息: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爱国先生、王培志先生、刘培德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爱国先生、王培志先生、刘培德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