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旅游: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宜获得桂林市国资委批复同意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23  桂林旅游(000978)公司公告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宜获得桂林市国资委批复同意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前述议案。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4月15日发布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以及2023年5月11日发布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2023年5月4日,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下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国有企业因业务需要拟继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超过8年的,应当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前期审计质量、股东评价、监管部门意见等情况,在履行法人治理程序及内部决策程序后,可适当延长聘用年限,但连续聘任期限不得超过10年”。同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当前执行的会计师事务所轮换规定与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不一致的,或者没有规定的,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统筹安排,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两年内完成衔接工作”。由于公司连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已超过10年,为保持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及稳定性,根据上述关于过渡期安排的规定,公司近日向桂林市国资委提交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

计机构的请示。

2023年8月22日,公司收到《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审计机构的批复》(市国资函【2023】128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请你公司做好衔接工作,自2024年1月1日起严格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选聘新的会计师事务所。”

综上,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仍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由其执行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

特此公告。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