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泰汽车:公司关于延迟披露《深交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迟披露《深交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对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257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关注函》涉及事项进行逐项回答,目前回复工作仍在进行中。由于《关注函》涉及的部分回复内容尚需进一步完善,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申请延期时间不超过《关注函》回复日期到期后的5个交易日前完成回复工作。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6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延迟披露<深交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截至本公告日,由于《关注函》涉及的相关事项尚需作进一步补充、核实和完善,为切实稳妥做好回复工作,公司已向深交所再次申请延期回复,预计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关注函》回复事项并及时披露公告。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进一步推进《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尽快完成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