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泰汽车: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众泰汽车 公告编号:2023—046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泰汽车”、“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6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257号)。公司高度重视,现就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答复说明如下:
一、说明最近三年及一期你公司与*ST庞大的各类交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内容、金额及占同类交易比重、交易价格、交易支付方式、期末往来款科目及余额等,并详细分析上述交易的必要性及定价公允性;
回复:
最近三年及一期众泰汽车与*ST庞大交易内容为*ST庞大下属子公司代理经销众泰汽车售后服务件,交易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天津庞大吉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华北区域是较为知名的经销商之一,本公司在经销渠道拓展中因业务发展需要,以前年度与天津庞大吉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过汽车销售及服务方面的协议,公司对该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主要系以前年度整车销售货款,截至2019年底应收款余额8,430,447.71元,2019年公司对*ST庞大及其下属公司整车销售业务基本停止,2020年零星发生备件销售数量为4套,占所有售后备件比重为0.0056%,占比较小,销售组合平均价格为896.875元/套,与公司向其他经销商销
客户名称 | 交易日期 | 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比重 | 交易内容 | 支付方式 | 会计科目 |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天津庞大吉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月 | 3,587.50 | 0.00% | 售后备件 | 索赔转备件款 | 应收账款 | 8,328,880.19 |
赤峰市庞大瑞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月 | 790.32 | 0.00% | 售后备件 | 索赔款 | 预收账款 | 183,705.76 |
售同类型产品的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因此不存在价格不公允的情况。赤峰市庞大瑞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内蒙古区域是较为知名的经销商之一,本公司在经销渠道拓展中因业务发展需要,授权赤峰市庞大瑞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其服务区域为客户提供授权车型的保养、保修、售后维修和其他相关售后服务;2020年1月赤峰市庞大瑞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众泰汽车售后部索赔790.32元,占所有售后服务费比重为0.0018%,占比较小,售后索赔业务属于独立且单一的业务,且价格参考市场普遍定价,另外此项索赔单价较小,不存在价格不公允的情况。
二、结合问题1的回复,说明*ST庞大是否向你公司输送利益,*ST庞大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利益侵占的情形;
回复:
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通过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2021年12月16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12月29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黄继宏,即2021年12月之前,本公司的原控股股东为铁牛集团有限公司。
目前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并不是发生上述交易时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上述交易发生日期为2020年1月,且业务内容表明双方业务往来属于整车生产企业与汽车贸易企业的正常业务往来。2020年1月之后,本公司与*ST庞大未发生新的交易与往来,因此不存在*ST庞大向本公司输送利益,*ST庞大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也不存在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结合你公司目前在手订单情况,说明*ST庞大取消审议与你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是否对你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回复:
公司目前在手订单858台,没有*ST庞大的订单。截止目前,*ST庞大与本公司未签订关联交易协议或合同,因此*ST庞大取消预计与本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不会对本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说明2022年末你公司对*ST庞大的应收款项余额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分析减值计提的充分性,并说明截至目前的应收账款余额及可收回情况;
回复: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ST庞大的应收款项余额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
下表:
单位: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坏账准备金额 | 截止2023年05月31日余额 |
1 | 天津庞大吉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8,328,880.19 | 6,246,660.14 | 8,328,880.19 |
2 | 沈阳庞大华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68,551.72 | 168,551.72 | 168,551.72 |
3 | 秦皇岛庞大豪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66,469.13 | 49,851.85 | 66,469.13 |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的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的应收款项 |
组合2 | 补贴款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财政补贴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组合3 | 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以上两项组合之外的应收账款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组合1(%) | 组合2(%) | 组合3(%) |
1年以内 | 0.00 | 0.00 | 5.00 |
1-2年 | 0.00 | 0.00 | 10.00 |
2-3年 | 0.00 | 10.00 | 20.00 |
3-4年 | 0.00 | 30.00 | 40.00 |
4-5年 | 0.00 | 50.00 | 75.00 |
5年以上 | 0.00 | 100.00 | 100.00 |
本公司对上述应收款项按照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已充分计提减值,且无明显迹象表明不可收回。
五、结合你公司目前的股权和表决权结构、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提名控制情况以及黄继宏在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体系的持股及任职情况,说明黄继宏能否对你公司实施有效控制,你公司是否存在控制权变更风险;
回复:
1、截至本回复披露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公司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备注(股份状态) |
1 | 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747,000,000 | 14.81 | 冻结 |
2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 471,357,323 | 9.35 | |
3 |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 457,777,485 | 9.08 | |
4 | 深圳市国民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81,000,000 | 7.56 | 冻结 |
5 | 铁牛集团有限公司 | 244,644,832 | 4.85 | 冻结 |
6 | 其他股东 | 2,740,768,099 | 54.35 |
2、《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况
2021年12月5日,为提升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深商”)关于众泰汽车表决事宜的效率,保障众泰汽车实际控制权的稳定,促进众泰汽车持续、稳定发展,深圳市国民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数字”)、吉林众富同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富同人”)、深圳市万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万驰投资”)、深圳市力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力驰投资”)、叶长青、金贞淑与江苏深商已就江苏深商关于众泰汽车表决事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3、表决权委托情况
2021年12月29日,黄继宏与江苏深商、万驰投资、众富同人、力驰投资、国民数字、叶长青、金贞淑签署了《委托协议书》,约定自签署之日起36个月内,江苏深商、万驰投资、众富同人、力驰投资、国民数字、叶长青、金贞淑将本次权益变动获得的合计 1,227,671,288 股众泰汽车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黄继宏行使。《委托协议书》签署后,黄继宏可以控制众泰汽车 24.22%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4、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提名控制情况
目前公司董事会中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候选人均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经营管理层由董事会聘任。
5、黄继宏在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体系的持股及任职情况
(1)截至目前黄继宏及关联方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深圳市国民运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运力”)持股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深商”)25.3425%的股权,黄继宏持股国民运力
99.4595%的股权,所以黄继宏通过国民运力间接持股深圳深商25.34%股份;江苏深商为深圳深商全资子公司,故黄继宏间接持股江苏深商25.34%股份。
(2)黄继宏在深圳深商的任职情况
公司从公开信息了解得知,经深圳深商董事会决议,已免去黄继宏的深圳深商总裁职务。
综上所述,江苏深商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227,671,288 股股票,根据公
司最新股本情况,持股比例为 24.35%,截止到目前,《委托协议书》仍在履行中,黄继宏可以控制公司24.35%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虽然黄继宏先生不再担任深圳深商总裁一职,目前能对公司实施有效的控制,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6、控制权变更情况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特向控股股东江苏深商和实际控制人黄继宏先生书面问询,目前公司已收到江苏深商和黄继宏先生的回函,函复主要内容如下:1、公司目前实控人为黄继宏先生。2、目前正在筹划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事宜。
公司收到回函后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6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因江苏深商和黄继宏先生正在筹划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事宜,所以未来公司存在控制权变更的风险。
六、其他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
回复:
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