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泰汽车:公司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决定》的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公司申请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审核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7月12日,公司与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报告》和《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回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报告》,向深交所申请撤回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申请文件。
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3〕578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