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泰汽车:关于聘任副总裁并授权代行总裁职责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1-16  众泰汽车(000980)公司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裁并授权代行总裁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并授权代行总裁职责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代总裁胡泽宇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樊成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同时为促进公司经营发展、保障业务平稳运行,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副总裁樊成伟先生代行总裁职责,直至董事会聘任新任总裁之日止,胡泽宇先生将不代行公司总裁。公司副总裁代行总裁职责期间,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5日

樊成伟先生简历樊成伟:男,197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销售课企划室主任,奇瑞汽车有限公司销售公司副总经理,深圳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销售副总经理,浙江众泰控股集团公司副总裁,(潍柴集团)潍柴重庆汽车公司副总经理兼营销公司总经理,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曙光汽车集团常务副总裁。2024年11月起任公司副总裁。

樊成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